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汽车召回数据显示,上半年中国乘用车市场共38个汽车品牌发布了118次召回公告,累计召回超486万辆汽车,召回量相比去年同期数量大幅减少22%。进入7月,各大车企继续秉承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对缺陷产品实施召回。今年7月各大车企共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召回计划21次,涉及问题汽车1957625辆,其中国内生产的车型达1643108辆,进口车314517辆。2017年前7月我国汽车产品召回139次,累计召回超680万辆汽车。我国汽车缺陷产品召回从无到有、从少到多,正逐步走向成熟与完善。
召回数量减少次数增加
7月19日国家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发布2017年上半年缺陷产品召回情况显示:中国共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143次,涉及车辆476.01万辆,这些缺陷产品来自53家汽车制造商。其中,受质检总局缺陷调查影响,相关汽车产品生产者共实施召回19次,涉及数量160.23万辆,占2017年上半年汽车召回总数量的33.66%。质检总局称,相较去年同期,汽车召回数量下降了约20.6%,但召回次数增加55次,同比增长63%。2017年前7月我国汽车产品共计召回139次,累计召回超680万辆汽车。从汽车召回涉及问题所在总成来看,前7月召回数量排名前三位的依次为:气囊和安全带问题召回、发动机问题召回、电气设备问题召回。据统计,自2004年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实施至今,我国已累计实施汽车召回1461次,涉及车辆已超过4000万辆,达到4344.98万辆。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正逐步走向成熟与完善。
外资企业在汽车召回中占据主体地位
2017年前7月,召回数量排在前6位的汽车制造商依次是:一汽-大众、天津一汽丰田、北京奔驰、重庆长安汽车、一汽马自达和上汽通用。这6家汽车制造商共实施召回21次,召回汽车数量约419万辆,占2017年前7月召回总数量的62%。从国别来看,前7月召回比例最大的汽车品牌来自于德国,德系品牌无论是在召回次数还是召回总量方面均最多,共计召回41次,涉及车辆近255.7万辆。其中以大众、奥迪、奔驰、宝马为主的共6个汽车品牌召回总数最多。在这6个德系品牌中,奥迪的召回数量位居第一,几乎旗下所有车型都在召回之列,总量达到131万多辆。紧随其后的德系品牌是大众,主要问题车型为高尔夫和速腾,累计召回数量达57万辆,此外,宝马各系召回超过20万辆。2017年上半年日系召回数量达到了140余万辆,占比召回总量的30%。备受大众喜欢的丰田车型高居日系召回车型榜首,召回量达到94万辆。具体来看,旗下车型中卡罗拉召回近50万辆、威驰召回29.5万辆、花冠召回近12.6万辆。本田、丰田、马自达、三菱等日系车企是重灾区。特别是进入7月份后,日系车的召回呈现迅猛增加之势。一汽马自达召回国产阿特兹80,235台,召回马自达6680642辆;东风日产召回2016款全新天籁30279辆;广汽本田召回2014-2016款雅阁270443辆,召回2014-2015款凌派350560辆;东风本田召回杰德(JADE)汽车140876辆;三菱汽车在中国大陆地区召回2007-2012款欧蓝德EX劲界系列54672辆等。今年上半年韩系车无召回,进入7月份后,现代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召回2012-2016年款胜达和格锐系列汽车26124辆。与之相比,法系品牌在召回问题上的认知与态度却并不能令人满意,从车质网接到的投诉问题来,在个别法系品牌中,竟存在诸如转向卡滞、熄火等涉及安全的缺陷问题,但都缺乏召回的勇气。
自主品牌召回数量急剧上升
今年前7月汽车产品召回的显著特点是自主品牌召回数量呈现急剧上升的态势。今年1月3日,长安汽车宣布召回185299辆CX20和欧力威汽车,不仅成为当月召回数量最多的品牌,这一单次召回数量也超过自主品牌在去年全年的召回总量,同时也拉开了自主品牌今年召回的序幕。据统计,2017年上半年,自主品牌8个品牌共实施9次召回,累计召回汽车25万辆。相比于2016年全年的13万余辆,今年上半年召回总数已经接近去年全年总量的两倍。8个被召回品牌包括长安、上汽名爵、奇瑞、比亚迪、东风启辰、北汽绅宝等,其中召回量最大的品牌是长安。此外7月1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官网发布消息,日前,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7年7月25日起,召回部分2015年3月23日至2017年3月30日生产的奇瑞凯翼牌C3/C3R的EMT“智动档”型汽车,共计5549辆。随着自主品牌汽车保有量的不断提升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颁布实施,自主品牌一度在国内汽车召回数量井喷之时却“按兵不动”,如今召回量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自主品牌对召回更加坦然了,说明自主品牌车企和消费者对汽车召回的认识逐渐理性,售后服务意识越来越强,越来越负责任的态度,自主品牌乘用车的召回数量和频次必将向国际水准靠拢。
气囊安全问题仍成为汽车召回主因
从汽车召回涉及问题所在总成来看,今年前7月召回数量排名前三位的依次为:气囊和安全带问题召回、发动机问题召回、电气设备问题召回。高田气囊气体发生器破裂问题仍是目前较为重大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案件之一,相关缺陷问题汽车在全球可能涉及超过1亿辆。截至目前,我国已有24家汽车产品生产者实施与高田气囊问题相关的召回102次,涉及车辆达到1059.43万辆。其中,2017年上半年就有大众、本田、铃木、宝马、雷克萨斯等多个国外知名品牌在国内因气囊安全问题实施召回,涉及车量约107万辆、车企20余家,其中德系品牌召回次数更多达12次。此外,近期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还就气体发生器破裂问题集体约谈大众、通用、奔驰公司,通报高田气囊气体发生器破裂问题缺陷调查情况,要求尽快采取相应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进入7月份,大部分汽车产品召回或多或少与气囊安全问题相关。如华晨宝马宣布自2017年11月13日起开始召回2005年7月12日至2012年12月26日期间生产的部分国产华晨宝马320i、325i、320Li、328Li、335Li及X1车辆,召回后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将为车辆免费更换所涉及部位的气囊气体发生器,以消除安全隐患。一汽马自达宣布自2018年3月19日起,召回2008年9月18日至2016年3月31日期间生产的部分国产马自达6汽车。召回后,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将为车辆免费更换其它厂家生产的副驾驶侧空气囊气体发生器,以消除安全隐患。这些说明缺陷汽车召回工作正向着常态、稳定、良性的方向发展,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对维护消费品安全、督促企业履行产品质量责任义务发挥出积极作用。
高档车召回占比超四成
在宝马、奔驰和奥迪等全球高档车市场已迈入200万辆时代,光鲜的销量和保有量背后,必然也面临市场回馈的各种车型品质和使用问题。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召回数量统计发现,今年前7月,不仅奥迪、奔驰、宝马、捷豹、路虎、雷克萨斯、沃尔沃、特斯拉、林肯、英菲尼迪等高档车品牌,甚至玛莎拉蒂、保时捷、兰博基尼、阿斯顿马丁、劳斯莱斯等超豪华品牌都曾发布召回公告,累计召回汽车的数量为2328735辆。其中奔驰召回次数最多,根据统计,截至7月30日,除了5月份没有召回之外,奔驰在其他每个月均有召回,召回次数高达14次,成为今年前7月召回次数最多的车企。此外,沃尔沃汽车公司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将自2017年7月3日起,召回2016年9月23日至2016年11月8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2017年款XC90系列汽车,据该公司统计,中国大陆地区共涉及595辆。7月26日, 华晨宝马汽车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 决定变更2016年12月23日及2017年2月6日发布的召回公告,并将自2017年11月13日起,召回共计235296辆汽车,同时原召回计划作废。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宣布自2017年8月5日起,召回2012年7月25日至2017年1月20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2012-2016年款G级越野车,其中中国大陆地区共涉及5173辆。三菱汽车销售(中国)公司宣布自2017年9月11日起,召回2006年11月23日至2012年9月27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2007-2012年款欧蓝德EX劲界系列汽车,其中中国大陆地区共涉及54672辆。
相关召回法律法规制度的升级
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实现了由《规定》《条例》到《实施办法》的三级跳跃,体现了汽车产品召回是一个政策逐步加码不断完善的过程,汽车产品召回热也是召回制度完善发展的结果。特别是2016年1月1日,《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正式实施更是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推向了高潮。《办法》与已废止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2004年3月)相比,最大的亮点在于进一步明确了汽车产品生产者作为召回主体的义务,并增加了对汽车零部件生产者的义务,这也是我国首次将零部件生产者纳入汽车召回体系,体现出我国汽车召回管理法规的日臻完善,对于汽车产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办法》对缺陷与召回等概念进行了定义,并规定了国家质检总局与地方质检部门及技术机构的职责分工,强调了汽车生产者及相关经营者的召回义务,并从信息管理、缺陷调查以及法律责任三个方面细化了零部件企业的责任。第一,从信息管理方面,《办法》要求汽车生产者应保存涉及安全的汽车产品零部件生产者及零部件的设计、制造、检验信息;零部件生产者应当向质检总局报告所获知的汽车产品可能存在缺陷的相关信息,并通报生产者。第二,在缺陷调查过程中,《办法》明确了零部件生产者应履行的义务。质检总局、受委托的省级质检部门开展缺陷调查可以进入零部件生产者经营场所进行现场调查;与汽车产品缺陷有关的零部件生产者应当配合缺陷调查,提供调查需要的有关资料。第三,从法律责任方面,《办法》规定,零部件生产者违反《办法》规定不配合缺陷调查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此外,《办法》提到,汽车产品出厂时未随车装备的轮胎召回及监督管理由质检总局另行规定。《办法》首次将零部件生产企业纳入召回体系,在完善了我国汽车召回体系的同时,能够督促整车与零部件企业把好质量关,提高汽车产品质量。据悉,质检总局下一步将继续完善缺陷消费品召回制度,抓紧制定部门规章《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规定》,加快立法进程,尽快出台,继续加大缺陷产品召回监管力度。
国家相关部门继续加大召回监管力度
除了继续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外,国家相关部门加大缺陷信息收集分析、缺陷调查和召回实施情况监督的力度,对可能存在缺陷的汽车和消费品及时开展缺陷调查。同时,将依法查处不主动履行召回义务、不配合缺陷调查、瞒报误报相关信息的企业。质检总局表示,未来要进一步加强监督监管的力度,增加监管的科学性,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教育。将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动员消费者及时主动报告产品缺陷信息,主动配合缺陷调查和召回。据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缺陷消费品召回监管职责主要在省级质监部门。2017年前7月,共有11个省级质监部门开展了消费品召回活动,共实施消费品召回活动164次,涉及数量64.06万件,召回次数较去年同期增长178%(2016年同期召回59次),数量较去年同期增加18%(2016年同期召回54.32万件)。今年以来,各省级质监部门根据《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的规定,不断加大信息收集分析、缺陷调查等工作力度,有序开展缺陷产品召回相关工作。目前,北京、上海、广东、重庆等21个省级质监部门建立了专门召回技术机构。上海市质监局打造缺陷召回与质量监管全链条体系,结合监督抽(检)查、风险监测等工作,发现缺陷信息,开展缺陷召回工作;江苏省质监局坚持专家风险评估会议制度,结合工作任务,部署全省9个召回分中心业务工作;山东省质监局探索建立了缺陷产品召回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有机衔接、有效处理的工作机制。 此外,浙江、吉林、北京等省质监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等指导性文件;重庆、河南、福建等省质监部门建立了专家库和缺陷产品召回信息系统;河北省质监部门针对童车产品存在的突出质量问题组织约谈当地政府,湖南、湖北、广东等省局分别对本省存在安全隐患产品的多家企业进行集中约谈,督促企业履行召回主体义务。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总局统一管理,地方分级负责,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召回行政监管机制。
继续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制度规范
法规是确保企业“主动召回”的保证。目前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虽然取得了重要成绩,但是随着汽车市场的发展,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新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制度规范,确保召回能得到真正的贯彻执行,内化为汽车生产企业主动的行为。目前还应在下列方面下功夫:一是出台安全气囊的国家标准。国家只是于2006年4月出台了3项涉及安全气囊零部件的推荐性国家标准,它仅规定了单独某一零部件的试验方法等,属于零部件在装配前的试验标准,而不是整个安全气囊集成系统的评价标准,它并不能作为判定气囊制造质量是否合格、气囊与具体车型是否相匹配的依据,更不能作为判定事故发生后安全气囊是否应该打开的依据。而美国、欧洲、日本在安全气囊方面早有相应法律法规,如美国联邦汽车安全标准有关安全气囊的内容已多次更新。二是进一步细化《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该办法虽将汽车汽车零部件纳入召回体系,但引发零部件缺陷的原因错综复杂,整车厂与零部件企业之间的责任难以判定,实际操作中难以保证评判的公正性,法规执行起来比较难。法规缺少执行细则,所以至今未见一起以汽车零部件为主的召回案例。而欧美市场自高田事件之后,高田、KSS、大陆均有针对安全气囊及相关配件的召回措施,以提升车辆安全性。三是促进独立的第三方检测和监管机构的发展。对于因汽车零部件质量、整车制造工艺而召回的事件应该引入第三方进行检测和监管。为此,需鼓励第三方检测和监管机构的发展,这也是美国处理高田事件的经验之谈。
加大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行政约谈的力度和强度
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以行政约谈的形式来提醒有关汽车生产企业,督促其履行缺陷产品召回的义务,现实中企业经约谈后一般都会召回缺陷产品,有的还表现得很“主动”。但一旦把质量监管部门的召回约谈看成惯例,会给人一种强烈地错觉——非经约谈不必召回或可暂缓召回,企业也会理所当然地“忘记”缺陷产品的存在,等待政府部门的提醒。法律法规规定召回责任在无形中只是行政约谈召回的陪衬,违背了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本意,也会造成质量监管部门工作不堪重负。相关行政监管部门的约谈可以作为监管一种方式,但不能成为企业召回缺陷产品的前置条件,无论从成本效益的角度考虑,还是从召回本身的性质考虑,召回都应当是企业的一种自觉、自愿行为,主动召回应当是常态。另外,质量监管部门的约谈更重要的是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该责令召回的必须实施责令召回,不能通过行政约谈把责令召回按“主动召回”了事。因此,明确行政约谈的作用,严格履行执法的功能将成为企业积极、主动召回缺陷产品的推动力量。因此,为了进一步促进汽车缺陷产品的召回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应加大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行政约谈的力度和强度。
自主品牌要勇于承担召回的责任
与其他跨国车企相比,自主车企始终不敢放手对产品进行召回,这是对自己的产品品质缺乏信心的一种表现,也是对消费者利益无视的表现。此外,汽车召回量的增长并不等于质量问题的下降,主动召回对车企而言并非一件不光彩的事,相反,主动召回正说明了其对产品品质的自信,而提前对“将发生”的问题进行干涉,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汽车的安全性。由于汽车产品设计之初并不能尽善尽美,用户发现问题,企业不断去改进,汽车产品安全的性能进一步提升,将大大降低社会上发生交通事故几率,提高安全性。所以说汽车召回不意味着产品质量不过关。一辆汽车有几万多个零部件,设计角度不可能完全尽善尽美,很可能会存在一些设计上的不足,此外零部件、整车的设计、生产、装配、运输等过程中,都可能存在疏忽、设计考虑不周、匹配不理想、耐久性不够等问题,从而导致汽车产品缺陷存在的客观性,决定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存在的必要性,也决定了任何汽车生产者都难免会因为某一缺陷而实施召回。因此,存在缺陷的汽车产品不是好产品、实施召回的企业不是好企业的说法是非常片面的。所以,召回并不是意味着“产品质量低劣”,而是企业对消费者、对社会负责勇于担当的一种体现,目前自主品牌需要更多的这种勇于担当的勇气和责任。
2017年7月国内汽车召回情况一览
国产车型
奥迪Q3
开始召回时间:2017年7月11日
召回数量:55848辆
召回车辆生产日期:2015年11月7日至2016年12月3日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由于网关控制单元内的软件错误,如果在行驶过程中使用电控机械式驻车制动器进行紧急制动,制动灯不能被点亮,后方车辆无法得到车辆制动的警示,增加了车辆被追尾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处理办法: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新网关控制单元相关软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凯翼C3/C3R的EMT“智动档”
开始召回时间:2017年7月25日
召回数量:5549辆
召回车辆生产日期:2015年3月23日至2017年3月30日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的部分车辆,由于离合器执行器及拉索、变速箱控制模块软件以及变速箱线束质量问题,导致车辆换档时系统可能出现误判,造成车辆故障灯点亮,车辆动力受限,极端情况下,变速箱会进入空档,出现动力中断,存在安全隐患。
处理办法: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将对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TCU线束,更新TCU数据,同时检查离合器执行器及拉索状态,对不符合要求的离合器执行器和拉索给予更换,以消除安全隐患。
2016款东风日产全新天籁
开始召回时间:2017年7月28日
召回数量:30279辆
召回车辆生产日期:2016年6月17日至2016年11月29日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由于制动灯开关选型不合理,无法耐受大电流,部分车辆的制动灯开关可能出现烧蚀现象。如继续使用,极端情况下烧蚀的开关会一直处于通电状态引起持续发热,可能造成开关处线路烧熔,增大了车辆起火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处理办法: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车辆更换改进后的制动灯开关,以消除安全隐患。
2014-2016款雅阁和2014-2015款凌派
开始召回时间:2017年9月25日
召回数量:621003辆
召回车辆生产日期:2014-2016款雅阁生产日期为2013年1月31日至2015年11月3日,共270443辆;2014-2015款凌派生产日期为2013年1月24日至2015年9月26日,共350560辆。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车辆由于供应商制造原因,外部的导电性液体有可能侵入蓄电池传感器基板的电镀通孔内部并发生短路,导致部件烧损,极端情况下可能造成发动机舱起火,存在安全隐患。
处理办法: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将对召回范围内的蓄电池传感器进行免费更换,以消除安全隐患。
东风本田杰德
开始召回时间:2017年9月25日
召回数量:140876辆
召回车辆生产日期:2012年11月14日至2015年11月16日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车辆由于供应商制造原因,外部的导电性液体有可能侵入蓄电池传感器基板的电镀通孔内部并发生短路,导致部件烧损,极端情况下可能造成发动机舱起火,存在安全隐患。
处理办法: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将免费更换召回对象范围内车辆的蓄电池传感器,以消除安全隐患。
华晨宝马320i、325i、320Li、328Li、335Li及X1
开始召回时间:2017年11月13日
召回数量:28676辆
召回车辆生产日期:2005年7月12日至2012年12月26日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的安全气囊装配了高田公司生产的未带干燥剂的硝酸铵气体发生器。在安全气囊展开时,气体发生器可能发生异常破损,导致碎片飞出,伤及车内人员,存在安全隐患。
处理办法: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所涉及部位的气囊气体发生器,以消除安全隐患。
国产阿特兹
开始召回时间:2018年1月26日
召回数量:80235辆
召回车辆生产日期:2013年7月31日至2016年6月29日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由于后轮机械式驻车制动钳防尘罩的密封结构不良,导致制动钳内部进水,滚轴部生锈。在此情况下持续使用,可能造成滚轴的滑动性能不良、驻车制动力下降,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发生溜车,存在安全隐患。
处理办法: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将对召回范围内车辆的滚轴进行检测,发现生锈时,更换新的制动钳总成;未发现生锈时,更换防尘罩组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马自达6
开始召回时间:2018年3月19日
召回数量:680642辆
召回车辆生产日期:2008年9月18日至2016年3月31日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的副驾驶席空气囊装配了高田公司生产的未带干燥剂的硝酸铵气体发生器。在空气囊展开时,空气囊的气体发生器可能发生异常破损,导致碎片飞出,伤及车内人员,存在安全隐患。
处理办法: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其它厂家生产的副驾驶侧空气囊气体发生器,以消除安全隐患。
进口车型
进口2010-2011年款捷豹XJ
开始召回时间:2017年7月14日
召回数量:579辆
召回车辆生产日期:2009年10月26日至2010年9月22日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由于生产原因,辅助约束控制模块软件标定在特定情况下会复位到初始状态。在车辆遭受正面碰撞时,前排安全气囊可能无法按预期正常展开,增加了乘员受伤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处理办法:捷豹路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升级辅助约束控制模块软件至最新版本,以消除缺陷。
进口2015年款捷豹XF SPORTBRAKE
开始召回时间:2017年7月14日
召回数量:791辆
召回车辆生产日期:2014年2月11日至2015年10月2日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由于设计原因,辅助约束控制模块到侧面碰撞传感器的线束连接不正确。在车辆B柱后方位置遭受碰撞时,侧面安全气帘可能不会展开或延迟展开,增加了后排乘员受伤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处理办法:捷豹路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重新连接信号线到正确的侧面碰撞传感器,以消除缺陷。
开始召回时间:2017年7月15日
召回数量:16301辆
召回车辆生产日期:进口2012-2014年款A级生产日期为2012年6月30日至2013年4月30日,共2400辆;进口2012-2014年款B级生产日期为2012年2月10日至2013年2月12日,共13898辆;进口2012-2014年款CLA级生产日期为2013年4月22日至2013年4月26日,共3辆。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由于供应商制造原因,导致制动助力器真空管接头不能满足耐久要求。真空管接头损坏时,制动助力器将不再获得真空,真空助力会随之减小,制动2到4次之后,制动助力器里真空将耗尽,制动助力消失,需要更大的力量踩制动踏板。由于驾驶员无法预知失去制动助力,可能增加事故发生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处理办法: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真空管,以消除缺陷。
进口2012-2016年款胜达和格锐
开始召回时间:2017年7月24日
召回数量:26124辆
召回车辆生产日期:进口2012-2015年款胜达生产日期为2012年1月3日至2015年4月3日,共9502辆;进口2012-2016年款格锐生产日期为2012年8月7日至2016年4月26日,共16622辆。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由于发动机舱盖锁紧装置拉线采用的是镀锌钢材质,当拉线的保护套脱落造成外部水分进入后,拉线可能腐蚀并发生粘附,导致发动机舱盖二次锁紧装置工作不良,发动机舱盖可能在车辆行驶中意外自动开启,影响驾驶员视线,存在安全隐患。
处理办法:现代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改进后的发动机舱盖锁紧装置拉线,以消除缺陷。
进口2013年款宝马5系(标准轴距)
开始召回时间:2017年7月28日
召回数量:1559辆
召回车辆生产日期:2013年1月30日至2013年6月29日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由于供应商生产原因,车辆后部反射器的反射率低于标准下限,造成在低照度环境下停车熄火且关闭车辆所有灯光时,车辆被发现的可能性降低,存在安全隐患。
处理办法: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后部反射器,以消除缺陷。
2016-2017年款宝马M760Li
开始召回时间:2017年7月28日
召回数量:271辆
召回车辆生产日期:2016年8月18日至2017年4月27日
召回原因:由于供应商原因,左侧机油冷却器进油管路在生产时混用了错误的橡胶管,导致橡胶管路部分和金属接头部分未能正确连接,长时间使用后可能发生机油泄漏。由于泄漏位置接近前部制动器,可能影响到车辆的制动性能,增大了车辆在行驶中发生意外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处理办法: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为车辆免费更换机油冷却管路,以消除缺陷。库存车辆将在消缺缺陷后进行销售。
进口阿斯顿马丁2017年款DB11
开始召回时间:2017年8月1日
召回数量:111辆
召回车辆生产日期:2016年11月9日至2017年5月26日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由于轮胎胎压监测模块设码数据不正确,导致胎压低于最低触发压力(前胎1.9bar, 后胎2.0bar)时,胎压监测系统不能及时触发低压警告,存在安全隐患。
处理办法:阿斯顿马丁拉共达(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新胎压监测系统模块的设码数据,以消除缺陷。库存车辆将在消缺缺陷后进行销售。
进口2012-2016年款G级越野车
开始召回时间:2017年8月5日
召回数量:5173辆
召回车辆生产日期:2012年7月25日至2017年1月20日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由于生产偏差,转向柱底部万向节固定螺栓的紧固力矩不符合要求,可能造成万向节过度磨损,车辆转向的准确性下降;某些情况下,方向盘与转向机构之间的扭矩传递可能完全中断,造成车辆无法转向,增加了车辆发生碰撞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处理办法: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转向柱底部万向节,以消除缺陷。相关用户应谨慎驾驶。用户在召回行动开始后应尽快联系经销商进行维修。
进口2007-2012年款欧蓝德EX劲界
开始召回时间:2017年9月11日
召回数量:54672辆
召回车辆生产日期:2006年11月23日至2012年9月27日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由于前挡风玻璃雨刮器电机带有呼吸孔的树脂帽结构问题,导致前挡风玻璃雨刮器盖板内面积蓄的水分会从雨刮器电机的周边滴下,并积聚在电机的呼吸孔周边。在电机运转后的冷却过程中,雨水会从呼吸孔吸入电机内部,造成内部零件生锈、卡滞或电路故障,严重时会导致电机停止运转,影响驾驶员前方视野,存在安全隐患。
处理办法:三菱汽车销售(中国)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车辆免费更换改进后的前挡风玻璃雨刮电机总成,以消除缺陷。
进口2015年款林肯MKZ系列汽车
开始召回时间:2017年9月30日
召回数量:316辆
召回车辆生产日期:2014年6月11日至2014年7月31日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在发生碰撞时,由于安全带预张紧器工作时所产生的内部温度导致拉线强度下降,从而无法达到约束乘员所需达到的拉力,驾驶员侧和乘客侧的前部安全带预张紧器拉线可能会出现脱离。这会导致在车辆出现碰撞时,安全带无法充分约束住乘员,增加了乘员的受伤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处理办法: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在安全带预张紧器拉线位置涂上粘性硅胶涂层,以消除缺陷。
进口宝马120i、130i、316i、320i、325i、330i、335i、X1、X3、X5、X6、M3及M6
开始召回时间:2017年11月13日
召回数量:206620辆
召回车辆生产日期:2005年12月9日至2012年12月22日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的安全气囊装配了高田公司生产的未带干燥剂的硝酸铵气体发生器。在安全气囊展开时,气体发生器可能发生异常破损,导致碎片飞出,伤及车内人员,存在安全隐患。
处理办法: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所涉及部位的气囊气体发生器,以消除安全隐患。
进口阿藤泽
开始召回时间:2018年1月26日
召回数量:2000辆
召回车辆生产日期:2013年4月23日至2013年11月6日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由于后轮机械式驻车制动钳防尘罩的密封结构不良,导致制动钳内部进水,滚轴部生锈。在此情况下持续使用,可能造成滚轴的滑动性能不良、驻车制动力下降,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发生溜车,存在安全隐患。
处理办法:马自达(中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对召回范围内车辆的滚轴进行检测,发现生锈时,更换新的制动钳总成;未发现生锈时,更换防尘罩组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item.mainInfo.fromUserName?item.mainInfo.fromUserName:item.fromUserName}}
{{item.mainInfo.createTime?item.mainInfo.createTime:item.createTime}}
{{item.mainInfo.content?item.mainInfo.content:item.content}}